发布时间:2024-12-27 08:12:01 来源: sp2024122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为农村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值得研究关注的话题。
近年来,农村养老问题较为凸显。社会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不仅涉及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多元主体,而且涉及资金筹集、资源整合、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网络构建等多方面内容。此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了基本框架和建设目标。
现阶段,我国很多地区的农村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集体经济空壳化的境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设施、人力资源和经济基础。对此,在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时,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应共同发力,共同构建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鉴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老人的消费能力,将社会养老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应在深入研究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农村养老服务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还应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完善农村老人的信息数据库,了解农村老人的基本情况、困难程度、潜在风险和养老服务需求。
发挥农村社区的依托作用。整合农村社区存量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的经济保障、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的功能。发挥社区的经济支持功能,利用农村地区闲置或废弃的办公场所、学校、仓库、医院和其他公共空间,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活动空间。利用农村社区的医疗资源,采取“医养融合”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依托农村社区的人力资源,构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采取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奖励表彰等形式,让低龄老人、留守妇女和其他志愿者为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发挥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应通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财政手段,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使其逐渐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体。具体而言,应努力发展农村老年人协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奖励补贴”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为农村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作者姚兆余 系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