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08:51:33 来源: sp20241225
“伐木人”变成“护林人”,“砍树人”变成“种树人”。初春时节,徜徉在一片片林海,万物从冬眠的枯黄中打起精神,比着劲儿地变绿。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林区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生态修复”理念的遥远记忆
“2017年苇河突发山洪,很多村庄被淹,多亏了这片赔偿林,有效减缓了水流,保住了下边的村屯。”苇河林业局职工李某指向100亩郁郁葱葱的树林说道,“这片树林是1994年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用生态修复金植造的赔偿林。”
顺着李某的回忆,时间来到1988年。1月16日,张某某在未获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责令植造五亩“赔偿林”。法院建议由林场提供树苗,划交地块,并负责指导张某某种植技术。
经过三年的扶育、管护,“赔偿林”成活率达95%以上。1991年春,“赔偿林”移交林场列入国有资源进行管理。
据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记载,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是黑龙江省最早使用“生态修复”理念的案件。
“‘赔偿林’机制就是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判令被告人植造生态修复林,或缴纳生态修复金委托第三方代为植造生态修复林。”林区中院副院长曲行洲表示,为适应国有林区改革发展需要,林区中院将这一做法沿用至今。
“赔偿林”机制初试成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林区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巩固理念探索成果 提升生态颜值
拥抱一次百年红松的躯干,聆听一次栖息鸟儿的歌声,这是在黑龙江林区亲近自然的独特方式。
进入新时代,林区法院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深刻含义。
理念一新天地宽。林区法院的“含绿量”在不断增加。
“赔偿林”机制从苇河探索,更从苇河加深。2018年,林区中院在苇河建立了黑龙江省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据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局在新兴、西平、平林三个林场共划拨林地301亩,用于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
植造初见成效后,林区中院在随后5年间又相继建立了22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总占地面积20余万亩,实现了辖区23个林业局全覆盖。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生态修复基地共补植水曲柳、红松、落叶松、云杉等多种国家保护树种5.6万余株,已成为集预防、惩治、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
“依法严惩可以震慑犯罪,但无法弥补受损的生态环境。”面对眼前的万亩树木,曲行洲感触颇深,“植造生态修复林,不但可以修复生态环境,树木成林后还可以发展林下经济,给辖区百姓带来收益,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种木耳、搞养殖、开民宿,“靠山吃山”变“靠山发展”,林区百姓的腰包鼓起来了。
2023年,林区中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后,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中华发现,审理的案件越多,遇到的专业性问题越多。
“我们聘请专家学者就鉴定结论、损失程度、修复意见等提出专业意见。”刘中华介绍,“法院还与多个行政单位跨域协作,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效能。”
引入“碳汇赔偿”理念 协同保住生态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