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1:56:07 来源: sp20241215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数字产业集群。这对于强化我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适变能力、增强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数字产业以数字技术创新为关键、以信息通信技术和人工智能为载体、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要素,具有知识密度高、资源集聚度高、智能化水平高的特点。这一产业已成为引领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与重要引擎,并引发全球要素资源重组、全球经济结构重塑。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数字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2019年10月份发布实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正式启动。此后,我国数字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围绕数字生产要素流通、数字要素配置等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试验与探索,数字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大关,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5%。
同时也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经济的比重仍然不高,数字产业创新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外部依赖性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不健全、供应链安全存在隐患、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今后一段时期,应进一步认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使命和定位,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充分运用前沿数字技术,深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传统产业和模式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系统化改造升级,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瞄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力量攻关突破。对于一些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战略性核心技术和科研项目,应系统布局、系统组织,集中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潜能、释放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各自优势,实行灵活产业政策,根据产业链条的动态变化适时进行政策调整,确保数字经济产业链的高端化发展及技术上的持续创新导向性。除通过给予科研经费直接支持技术创新外,还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不断拓展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抓住数字技术关键环节,加强数字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数字监管领域的立法,明确数据产权归属,规范数据使用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强化数据产权及隐私权保护。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业务范围广、行业影响力大、外溢性强的数字平台实施重点监管,对于新兴业态和行业规模较小的平台给予宽容创新。借鉴金融领域“监管沙盒”手段,以包容和审慎的态度对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监管。完善开放公平的公民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与公平竞争等配套制度。
确保供应链安全,切实做好强链补链。梳理数字经济产业链、供应链,抓实抓牢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构,着力发展产业链优势。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集聚,鼓励企业按照产业链环节与资源价值区段相匹配原则合理迁移、布局。发挥重点企业和机构研发优势,建设面向行业、区域的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关键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智能系统解决方案。
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推动差异化协同发展。坚持差异化发展,根据各地独特的产业特色、发展基础、战略需求等,积极完善目标体系,制定并实施发展重心各异、发展特色独特的区域化数字经济发展策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地方政府的业务协同和管理能力,打破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由内向外整合共享。在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等方面,推动数字化要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融合,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强化区域政策协调,构建与数字经济特点相匹配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挖掘数字产业发展潜力。 (作者:王琛伟 马燕坤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