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奋力谱写长江大保护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12-15 09:57:35 来源: sp20241215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10月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将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长江大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推动长江母亲河加快恢复生机活力。

  长江十年禁渔是长江大保护的战略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明确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长江十年禁渔充分体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初心使命,既利生态,又利民生,更利长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长江十年禁渔是最直接最有效修复长江生态系统的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十年禁渔’是一个战略性举措,主要还是为了恢复长江的生态。”长江以水为纽带,连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湖库,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宝库和生态屏障。经过多年过度开发利用,长江流域生态功能一度退化严重,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物种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并同步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环境,能够逐步提升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水平,有效恢复长江流域水生态平衡。

  长江十年禁渔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捕渔民生计问题,强调“要把相关工作做到位,让广大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上岸后能够稳得住、能致富”。禁渔实施后,维护好退捕渔民的切身利益,扎实做好安置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20多万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加快适应岸上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长江十年禁渔顺利实施,推动长江大保护行稳致远,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长江十年禁渔是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主动放弃竭泽而渔、掠夺自然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蕴含着中华文化天人合一的朴素哲学思想,能够使长江得以休养生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长江十年禁渔有力促进长江大保护取得重大成就

  禁渔全面实施以来成效初显,长江流域重现“水清岸绿、鱼跃鸟飞”的美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社会共识。

  水生生物资源明显恢复,上岸渔民顺利转产就业。长江水生生物栖息环境日益优化,鱼类物种数量和资源量实现双提升。2022年监测数据显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监测到鱼类193种,相较2020年增加25种,其中,上游的珍稀特有鱼类、中游的四大家鱼、下游的刀鲚等代表性物种种群数量均明显增长,部分物种分布区域明显扩大;长江旗舰物种江豚种群数量达到1249头,较2017年增长23.4%。渔民退捕上岸后,有关地方扎实做好转产安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多渠道开展就业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顺利转产就业,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上岸渔民生计得到有力保障。

  重点领域治污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沿江省市扎实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任务,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4.5万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沿江省市关改搬转化工企业超9000家,“化工围江”问题基本解决,传统产业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2023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保持Ⅱ类,“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

  大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各方合力进一步凝聚。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相结合的规划政策推进落实体系基本建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实现对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岸线利用的分类管控,使长江大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沿江省市群众自发加入禁捕志愿者行列,形成社会各界共同保护长江的生动局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长江生态环境虽已取得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阶段性成果,但历史欠账尚未完全还清,禁渔工作还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仍需持之以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以长江十年禁渔为切入点推进构建高水平保护治理新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形成与大保护整体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局面,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这为我们做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牢牢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初心,坚持把共抓大保护摆在第一位,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要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在整体推进大保护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治本和治标相结合。要坚持一以贯之、再接再厉、久久为功,将一张蓝图干到底。

  紧盯重点工作,持续巩固禁渔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沿江各省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保障退捕渔民就业和生活。要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务求禁渔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这为我们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要扎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建立退捕渔民动态精准帮扶机制,加强退捕渔民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要加大禁捕监管执法力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禁捕水域各类船舶规范管理,加大对违规使用禁用渔具整治力度,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加强保护修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这为我们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加强重要湖泊和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要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针对不同物种的濒危程度和致危因素完善保护措施,落实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拯救行动计划,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要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修复,推进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河湖水系连通修复,强化生态流量监管,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

  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强化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推动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12日 10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