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点火”新能源车放量

发布时间:2024-12-27 12:30:45 来源: sp20241227

  光伏、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多个行业迎来利好!日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行动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部署了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石化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等10方面行动27项任务;在管理机制方面,提出了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等5项任务;在支撑保障方面,明确了制度标准、价格政策、资金支持、科技引领、市场化机制、全民行动等6项措施。

  其中,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上,《行动方案》提出,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预测,基于现有政策和汽车行业目标,全球电动汽车2030年销售份额展望已增长至35%。在中国、欧盟和美国,到2030年电动汽车占总汽车销量的平均份额预计将上升到60%左右。

  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表示,“电动汽车是正在迅速兴起的全球新能源经济的驱动力之一,它为全球汽车制造业带来历史性变革”。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正推动全球交通领域加速低碳转型。据国际能源署的报告,2022年,电动汽车让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净减少约8000万吨。预计到2030年,汽车电气化将使全球石油需求每日削减至少500万桶。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