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福建提出“22条”探新路

发布时间:2024-11-14 13:00:47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福州12月28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官方28日通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22条实施意见。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闽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进程加速推进,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充分显现;融合发展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示范样板功能更加凸显;全域融合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协同增效作用更加突出。福建官方称,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利于发挥福建独特优势,服务对台工作全局;有利于回应台胞诉求,增进台胞福祉;有利于鼓励更多台胞来闽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向更广领域、更高程度、更深层次迈进。

  福建将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福建官方披露,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在台胞聚集社区开展闽台共建共治共享试点,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拓宽台胞参评各级荣誉和奖项范围,激励表彰一批参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会公益、司法服务等事业发展的优秀台胞典型。台胞可加入相关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担任台资企业协会等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扩大省社科基金台胞专项扶持项目规模,建立健全闽台学术交流合作机制。扩大台胞担任仲裁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等的规模,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领域。

  对于台胞子女求学,福建将完善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制度安排。优化在闽台胞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通过直接采认台湾“统测”、“分科测验”成绩等多种形式招收台湾学生,提升高校台生的奖学金覆盖面、入学助学金额度,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推动优势特色台企与闽台高校深度合作,组建海峡两岸职业技能教育联盟,合作兴办职业学校。设立一批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

  福建还将建设台胞宜居宜业首选地。落实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调整相应行政事项,制定台胞定居落户工作规范,实现“愿落尽落”。为首次来大陆的台湾同胞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措施。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拓展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全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应用场景。推出更加便利台胞使用移动支付的举措。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为就业创业台青提供过渡期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全省台胞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落实台胞在闽购房、普惠养老、临时遇困救助、参保“五险一金”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建设全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平台,颁发采信证书全省通用。扩大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大力推进学校、医院、科研机构聘用台胞工作。在闽台湾教师可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推动扩大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

  深化闽台经贸合作,福建将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福建将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陆海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完善海运通道,推动加密“小三通”航线,推动福建沿海对台客货运枢纽设施提级扩能,推进两岸客货运输便利化。拓展对台空中通道,以福厦枢纽机场为节点,推动加密闽台空中直航连接。推动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加快推进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中西部运输通道建设。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强化“丝路海运”、“福建中欧班列”服务闽台物流运输能力,做强做优海运快件、冷链物流等对台特色业务,构建国际贸易物流新通道。

  福建将打造闽台产业合作升级版。建立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实行审批、要素、资金优先保障。深化闽台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合作。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等涉台产业园区。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布局建设古雷石化基地重大石化项目、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项目,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快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项目。推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构建闽台人才聚集平台,推动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

  作为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福建着力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福建将推进闽台民间基层交流。办好海峡论坛等两岸重大交流活动。发挥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培优做强对台交流基地,打造祖地文化品牌体系。加强闽台法学法律界交流交往。支持开展闽台佛教界联合传戒和福建道教对台科仪培训,省内宗教院校团体可招收台湾学生和会员。制定台湾民间组织在闽设立办事机构实施细则。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保护、开发利用和数字化工作,巩固拓展闽台同名同宗村交流,推动闽台共修共建同名同宗村村志、馆、网,完善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等涉台场馆设施,深化寻根谒祖和宗亲乡亲姻亲交流。

  福建将发挥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优势,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行动,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台胞参与涉台文物保护及考古项目。实施“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研究”项目,扩大南岛语族文化起源地影响。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制定促进两岸优秀网络文化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推进两岸影视文化创作基地建设。支持闽台妈祖宫庙联合开展非遗项目“妈祖信俗”保护行动,推进两岸闽南红砖建筑、妈祖文化史迹、关圣文化史迹、开漳圣王信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福建还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两岸融合,金马依旧先行。在提升厦门与金门融合质效方面,福建将制定金门居民享受厦门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大陆侧项目建设,做好厦金通桥、海运互联、共用机场相关规划衔接,适时推动厦门与金门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推进厦门大学深化与金门大学校际交流合作。

  在推进福州与马祖创新融合方面,福建将制定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便利更多马祖居民到福州发展;推动共建两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福马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等工程大陆侧项目,做大做强福州到马祖的客货运航线。

  平潭是大陆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福建将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优化海关监管模式,推动两岸贸易结算便利化,进一步扩大对台小额贸易,打造两岸农渔产品贸易重要通道和中药材交易平台,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出简化台商台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审批程序的相关措施,推动放开台湾信息服务行业准入,扩大对台教育合作。构建更加便捷的两岸往来通道,培育对台直航通道,推动优化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台湾本岛客货运航线,适时开通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台湾邮轮航线,推进游艇旅游合作,扎实推进一批对台基础设施联通项目建设。(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