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暑假工为名诈骗254人 重庆法院在校园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24-11-25 13:30:58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重庆6月14日电 (梁钦卿 郝樊君 何小兵)“现在开庭。”14日下午2时30分,随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尹华敲响法槌,一起以介绍暑假工为名的诈骗案正式开始庭审,案件涉及254名被害人。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现场设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公开开庭审理。

6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22年6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在重庆市渝中区经营重庆阿拉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可以介绍入职书店、电影院等暑假工职位,刻意选择家住外地、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为对象,引诱被害人到公司面试,以累积上班满十次、工作满一个月或者三个工作日未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信息均可全额退费为诱饵,与被害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600元的咨询服务费,另约定6月签订的协议退款日期为次月20日,7月签订的协议为当月30日或次月30日等条款。

  被害人缴费后,被告人向某等人以被害人未通过岗位审核,或故意推荐被害人不会选择的就职工作强度与宣传岗位相差甚远的工作等方式,认定被害人违约而少退或不退咨询服务费。如果被害人申请退款,则编造理由拖延,并在约定退款日之前的2022年7月10日关闭公司逃匿。

  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以上述方式,骗取254名被害人共计15192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宣判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以及量刑是否适当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主审法官对黄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上诉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休庭评议,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次庭审活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等12所高校约4000余名师生通过现场或视频连线方式旁听了庭审。

  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黄文表示,本次法院在校园里开展的巡回审判生动而深刻,大学生作为社会阅历较浅的群体,容易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学生们旁听庭审不仅增强了自身反诈意识,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机关对于诈骗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