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清洁空气倡议联合声明(摘要)

发布时间:2024-12-15 11:20:28 来源: sp20241215

  澜湄合作第九次外长会于2024年8月16日在泰国清迈举行。我们,澜湄六国代表团团长,重申致力于落实《澜湄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内比都宣言》和《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就清洁空气达成的共识,并发表如下声明:

  一、我们一致认为,澜湄地区正遭受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污染问题,损害民众健康,并造成生态、经济和社会影响;

  二、我们赞赏六国单独和共同作出努力,制定实施旨在防范、检测、应对空气污染的各项措施。这些努力与应对空气污染的相关目标和路线图是高度一致的;

  三、我们赞赏中国通过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及其他资金渠道,为缓解地区空气污染相关合作项目提供支持,包括“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缅甸)”“湄公河地区农业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供应链(泰国)”“雾霾中PM10和PM2.5对能见度影响(泰国)”等项目,并鼓励成员国继续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

  四、我们重申加强地区合作以减轻PM2.5影响、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性。农业废弃物焚烧、森林火灾、刀耕火种的传统耕作方式和轮作耕种等因素导致空气中PM2.5含量升高。为解决上述问题,六国应共同努力,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并推广可持续生产实践;

  五、我们将努力提升公众意识,并推动利益攸关方参与应对地区空气污染的行动。我们也鼓励调动多方资金、人力和技术资源,以确保空气污染防治工作获得足够投入;

  六、我们强调各级政府在应对空气污染问题中的作用,鼓励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次区域和区域交流合作;

  七、我们鼓励成员国空气污染和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实施具体合作,采取务实举措,开展联合研究,持续为澜湄地区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新华社泰国清迈8月16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18日 03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