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为确保营商投资环境安全稳定

发布时间:2024-11-10 03:41:28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香港2月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6日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为了确保香港的营商和投资环境安全稳定,继续使香港成为具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国际城市。

  李家超当天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作上述表示。同时,他再次强调立法工作的三个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香港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李家超指出,自特区政府展开公众咨询至今一个星期,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已经向不同组织解说。多个不同界别的组织都支持特区政府尽快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并表示严谨而合情合理的法律基础是稳定香港社会和营商环境、保护企业权益的制胜之道。

  当天下午,李家超还主持了一场简介会,向外国驻港领事团、外国商会以及香港主要商会代表讲解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的内容。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出席。约100名驻香港的使节代表、总领事、外国商会领导人以及香港商会代表参加。(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