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理支持起诉案,做好司法为民“检察答卷”

发布时间:2024-11-16 11:23:10 来源: sp20241116

2023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平等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用心用情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截至目前,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7件,案涉金额1700余万元,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山东省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并被宣传推介。

厚植为民情怀,聚焦重点领域守护民生民利

坚持把为人民司法作为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把支持农民工等提起民事诉讼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聚焦维护农民工权益开展支持起诉。巩固深化建设工程领域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活动成果,加大对临时性务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等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力促265起劳动争议纠纷圆满解决,为225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25万余元,让进城务工人员劳有所得。

罗庄区检察院在办理肖某等69人与山东某园林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协助当事人补强及完善证据,督促间接用工的发包方履行工资垫付义务,并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劳动者如数领取工资报酬后专程到检察机关表示感谢。该案例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二是聚焦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支持起诉。立足地域实际,运用支持起诉助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新时代“三农”工作。如,蒙阴县检察院立足“中国蜜桃之都”的地域特点,加强对桃农种植户的权益保障,通过支持起诉为54名桃农追回被拖欠的售桃款119万余元。在办案的同时,该院检察官主动到乡镇村居走访调研,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参与开展农村合作社专项检查,推动整改135户、注销登记142户,相关做法被多家媒体报道。该院办理的娄某等16户果农与蒙阴县某果品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还入选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三是聚焦弱势群体维权开展支持起诉。围绕赡养、家暴等社会问题,把消除对立情绪、修复受损家庭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目标,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依申请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

郯城县检察院在支持85岁老人付某提起诉讼要求三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针对付某身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无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及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联系付某所在村村委会、当地政府进行多渠道帮扶,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温暖就在身边。

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中,注重延伸办案触角、凝聚保护合力。如,沂南县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郯城县检察院均与当地妇联、群团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以履职合力为弱势群体构筑保护屏障。

坚持依法履职,着眼突出问题优化检察服务

始终把强化依法办案、优化检察服务作为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履职担当的根本性工作,从小处、实处着手,加强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传递司法温度,多措并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深化司法救助。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大对乡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高度重视对支持起诉案件中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和帮扶,准确把握司法救助的条件和标准,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分析研判,共协助符合条件的68名群众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用司法合力为弱势群体撑起“暖心伞”。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深刻认识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的重大意义,加大监督模型研发和应用力度,稳步推进智慧民事检察工作。成立由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民事检察条线数字专班,赴浙江杭州、金华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召开全市民事检察监督模型建设推进会,在理念、思路、方法、举措上探索新路径。

建立支持起诉线索发现与依法履职大数据模型,运用信息化手段摸排追索劳动报酬、请求支付人身伤害赔偿金等线索100余件,办理案件42件。进一步加强与市、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联动协作,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数据共享制度。

三是畅通“绿色通道”。成立支持起诉专业化办案团队,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绿色通道”,为申请支持起诉的特殊群体提供接待、咨询、线索接收、线索移送等“一站式”服务。2023年以来,临沂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共向来访群众提供支持起诉法律咨询293人次,移送支持起诉案件线索74件。

针对从“绿色通道”转来的案件线索,完善案件审查制度,对存在争议的案件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同审查模式,由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两级院民事检察官联席会议,消除意见分歧,明确办案要求,统一办案标准,夯实办案基础。

四是落实一体化履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对“上”与对“下”各项工作。对上加强向省检察院的请示汇报,及时掌握上级院的工作思路,对办案要求、重点难点等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下分组分片强化对基层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的指导,每月报送支持起诉工作报表,实行支持起诉质效“月晾晒”,按期编发《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对支持起诉案件办案量和办案质效开展动态监测,压实工作责任。

助推社会治理,立足矛盾化解凝聚履职合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定位,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贯穿于支持起诉工作始终,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治理。

一是力促当事人和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和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找准纠纷症结所在,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检察环节。如,费县检察院坚持协作性和自愿性相结合、全面性和引导性相结合、覆盖性和救济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紧盯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收集、审查办理、后续保障三个环节,持续强化检察和解质效。该院探索实施的坚持“六性”突出“三环”工作法被最高检民事检察厅编发的《民事检察工作情况》采用,并获山东省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

二是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全面履行检察服务职能,加深对支持起诉工作规律的认识,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4次,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向群众介绍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弱势群体维权渠道。

探索并推动建立政法单位间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和数据共享等长效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线索2件,督促追究刑事犯罪嫌疑人1人。立足办案,努力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向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三是主动强化内外协作。强化依法综合履职,对内树立一体融合办案思维,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对外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支持起诉重点热点领域,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的协作配合。

2023年以来,临沂市检察院根据内设部门移送的线索已成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与外部单位召开研讨会、工作联席会等10余次,会签制度机制8项。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后,弱势群体的维权目标仍未实现的,依申请支持起诉383人次。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