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23年1至11月起诉电诈犯罪4.2万余人

发布时间:2024-11-27 10:24:04 来源: sp20241127

   中新网 2月23日电 23日,最高检召开“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助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表示,2023年1至11月起诉电诈犯罪4.2万余人,同比上升63.5%。

  张晓津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形势仍严峻复杂。一是诈骗集团跨境化、垄断化,犯罪分子在境外开设“工业园”“科技园”专门为诈骗犯罪提供场所、招募人员,通过提供保障、武装庇护等方式实施管理控制,抽成或收费获取赃款,形成大型犯罪组织。

  二是诈骗手段多元复合,“杀猪盘+虚假投资”“赌诈结合”“诈敲结合”等,更具迷惑性,还衍生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三是黑产犯罪模块日趋稳定,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各模块紧密衔接。犯罪工具软件愈发简单易用,犯罪门槛、犯罪成本大幅降低,导致更广泛人群被吸附到犯罪活动中。

  四是资金渠道交织隐蔽,虚拟币“洗钱”成为主流手法,低收入群体被利用,帮助犯罪分子“小额多笔”转移涉诈资金,资金途径更加复杂,回溯难度高,危害性极大。

  张晓津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严重,群众深恶痛绝。2023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打击惩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发挥“严”的震慑作用。

  2023年1至11月起诉电诈犯罪4.2万余人,同比上升63.5%。最高检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诈案件;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28省交办督办4.5万名涉诈人员案件,深挖彻查重大集团和首要分子;研究制定“两高一部”办理跨境电诈案件指导意见;依法严惩各类协同犯罪,起诉帮信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掩隐罪19.7万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7万人,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针对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未落实反诈法义务问题,各地办理公益诉讼160余件,江苏、贵州等地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批量申请固话程序、依法启动涉诈公司营业执照撤销登记。

  针对征信类诈骗高发态势,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联合约谈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风险防控。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会同公安部、最高法强化衔接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全流程敦促犯罪分子退赃退赔。

  张晓津提醒广大群众,诈骗手段迭代演变十分迅速,务必不断提升防诈意识、增强识诈能力。不轻信“刷单兼职”“海外高薪”等易涉诈网络信息,境外不是淘金天堂;不贪利,切勿被“低风险、高回报”所谓投资机会蒙蔽;不点击来路不明网络链接、二维码、App;不泄露自己和家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警惕“租卡借卡暴富”“租号卖号赚钱”等不法宣传;不转账,切勿进入陌生群聊、根据群内指示进行账号密码操作。时刻守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