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

发布时间:2024-12-27 15:44:05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1月2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提到,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

  《意见》提及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意见》指出,打造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网络覆盖广、通达深的优势,引导城乡客运企业、公交企业依托城乡客运线路布局,优化车辆排班,合理设置停靠站点,积极开通由县城至各镇村、乡镇至建制村的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利用车辆行李舱、内部物品存放区等代运邮件快件,在确保安全、保障农村群众乘车需求的前提下保障邮件快件快速送达。

  发展货运班车。在农村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需求旺盛或多为大件的地区,引导企业发挥货运车辆运量大、时效高的优势,整合各类货运物流资源,统筹布设配送路线,推广时间固定、线路固定、站点固定的“货运班线”模式,将物流包裹、邮件快件由县城配送到镇村站点。对于临时性的大件物流需求,可采取提前预约方式组织货运车辆配送,精准满足农村物流寄递需求。

  拓展“农村客货邮+”。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引导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客货邮+”电商、旅游、农业等模式。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与景区景点合作,为特色景区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乡村民宿伴手礼等提供高效的运输寄递服务;与农副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合作,开通农副产品定制化运输专线、季节性运输专线等特色客货邮线路。

  《意见》要求,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支持县级客运站在保留客运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商、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在保障客运安全和客运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鼓励设置独立的操作区,集中开展邮件快件装卸、安检、分拣、交接等作业流程,提升分拣装运效率。

  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按照便民、集约、高效的原则,依托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农村公路养护站、乡镇邮政支局所、乡镇供销社等站点,拓展客运乘车、商品售卖、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农资供应、新能源车辆充电、汽车维修等功能,实现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

  完善村级站点网络。优先选择农村客运站点、村民活动场所、村口等方便农村客运车辆便捷停靠的点位,利用村委会、乡村商超、村级电商服务点、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含村邮站、邮乐购等)等村级设施,整合客运乘车、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政务服务、便民缴费等功能,打造覆盖广、功能全、服务优的“一站式”村级站点。

  《意见》强调,推广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装备。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优先选用配备下置或后置行李舱的乡村公路客车,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规定,利用行李舱做好邮件快件等物品运输。鼓励客车生产厂家结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需求,优化相应客运车型,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更多车型选择。农村客运经营者应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车辆内部物品存放区,在保障旅客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邮件快件运输。

  应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设备。鼓励使用标准化的物流周转袋(箱)、托盘等,探索建立循环共用、绿色环保的装备体系,进一步提高邮件快件运输效率。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鼓励县级站点应用自动化分拣、装载、运输等设备,加快推进县、乡、村站点智能扫描终端、智能邮箱、智能快递柜等设备应用,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鼓励企业在邮件快件寄递过程中,推广应用条形码、射频识别、电子运单等。

  《意见》明确,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客货邮作业流程。规范邮件快件交接手续,及时、准确填制运输与配送凭证,确保品类、数量核对无误。规范邮件快件配送流程,以便利方式告知收件人提取方式以及查询和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保证邮件快件及时安全准确送达。

  提升农村客货邮服务质量。规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服务价格、投诉处理等要求。鼓励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制定统一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标志,规范客货邮站点名称、站内设施标牌及车辆外观标识。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收费项目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加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查处快递末端违规“二次收费”等问题。

  强化农村客货邮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加强车辆检查维护,保障运输安全。加强邮件快件存放管理,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及相关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邮件快件经安全检查后,数量、重量、体积、摆放和系固等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方可进行运输或配送,对未验视安检的邮件快件一律不予运输。

  《意见》要求,完善合作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完善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纳入到政府工作目标或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推动建立由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邮政管理、供销合作社、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

  整合市场主体。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市场主体整合,提升农村客运集约化发展水平,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集中运力保障。积极引导县域内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合作,选择或组建具有较强协调整合和持续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合理设置收益分配机制,让各方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中实现合作共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自身“造血”能力。在西部农村地区,注重发挥农村客运网络优势和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

  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化建设,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农村客运车辆班次、运营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农村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运单等关键数据在县级层面的汇集。加强数据综合利用,为群众提供出行购票、邮寄下单、物流跟踪、投诉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意见》指出,构建支撑有力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保障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统筹综合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线路开通、适配车辆更新、信息平台建设等,将具备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县级客运站新建改扩建项目优先纳入支持范围。鼓励使用各类金融机构相关金融产品,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等内容,积极争取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纳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等示范创建工作。鼓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加强经验宣传推广。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印发案例集等方式,总结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各地要积极总结提炼本地经验和特色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全媒体传播,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