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二审:撂荒地可由家庭承包发包方组织代耕代种

发布时间:2024-11-16 16:00:55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社 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梁晓辉 李京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

  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相关规划和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

  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草案二审稿,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