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29:07 来源: sp20241227
习主席强调,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新征程,加强跨军地治理迫切需要创新思维理念,凝聚军地共识,聚焦重点任务,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健全政策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为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强力支撑。
认清加强跨军地治理的重大意义
跨军地治理,是衔接国家治理和军事治理的桥梁纽带,是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手段,具有体系复杂、主体多元、对象跨域、职能交叉等特点,是当前军事治理亟待加强的重要方面和薄弱环节,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强力支撑。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正确处理好军与地的重大关系,加强跨军地治理,对于促进军事治理和国家治理有机衔接和密切协同,促进军事治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独特价值。一方面,把跨军地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和军事治理的结合部,坚持体系筹划、军地联动、一体推进,有利于增强国家治理与军事治理相关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另一方面,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增强军事治理整体性的内在要求。在国防科技工业、国防动员等跨军地领域,充分引入开放、合作、共享等先进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可以为激发军事治理活力、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率提供不竭动力。
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习主席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关键是要在一体化上下功夫。因此,迫切需要将一体化作为加强跨军地治理的战略指导和根本遵循,推动跨军地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加快形成与一体化相适应的思维理念、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规则;迫切需要针对跨军地领域治理主体多元、军地职能交叉等问题,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迫切需要针对业务流程复杂等现实矛盾,健全完善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用的工作运行体系;迫切需要针对重要领域法治建设滞后、标准规范不够兼容等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
明晰加强跨军地治理的主要任务
加强跨军地治理,要以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为目标,以促进军民一体化为主要任务,充分运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提升治理能力。
强化战略思维,畅通跨军地战略管理链路。强国强军,战略先行。加强跨军地治理,需要以战略布局一体融合、战略资源一体整合、战略力量一体运用为目标,遵循需求牵引规划、规划主导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引导国家战略资源的投向和投量,坚持需求侧和供给侧同步发力,打通跨军地的战略管理链路,集成优化国家战略体系,推动实现国家战略能力最大化。
强化创新思维,构建军民共建共管共治格局。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应进一步打破传统思维定式,适应体系开放、资源共享、力量共用等新特点新要求,坚决拆壁垒、去门槛,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开放协作、一体集成、共建共享、共创共治等新理念,进一步优化跨军地治理体制机制。丰富军地共建、市场运作、大数据支撑等治理方式,优化军地职能配置,完善军地协调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管共治格局。
强化辩证思维,优化经济与国防建设发展机制。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辩证关系,是跨军地治理的主要任务。既要坚持全局统筹和军民兼顾,发挥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双向支撑拉动作用;也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牢固树立强军兴军的鲜明导向,积极利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步伐。同时,还应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军地资源交融互促的内在动力,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跨军地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跨军地领域管理职能交叉、协调事项敏感,尤其需要通过法治来实现高水平治理。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以加强军地政策制度衔接为重点,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优化制度环境。加强跨军地政策制度的顶层谋划、体系设计,加强政策制度建设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军地统筹,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努力实现军地法规制度建设统筹、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强化底线思维,加强跨军地联合监管。由于管理职能军地分散,一些跨军地领域还存在监管薄弱环节,有着各类隐患因素。加强跨军地治理,应当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军地交叉地带监管治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
坚持在一体化上下更大功夫,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健全政策制度,加快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
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加强跨军地治理,要进一步强化跨军地领域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跨军地决策议事机构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和督导落实职能。体系优化军地各部门职责清单,依法规范军地机关职能权限,注重厘清军队与地方的职责边界,细化具体分工,优化程序流程。
完善组织体系。加强跨军地治理,要运用协调、组织、控制等方法手段,加强统筹决策、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化解矛盾、形成合力,切实将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完善统筹决策、分工明确、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制度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加强跨军地专项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把项目审批等跨军地重大事项纳入依法决策、依法治理范围,确保决策科学。
健全政策制度。加强军事政策制度改革与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的有机衔接,加快建立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跨军地政策制度体系。加强跨军地领域政策制度军地联合论证、联合制定、联合发布。协调推进跨军地重点领域立法,优化政策体系,加强军地政策制度集成,持续开展政策试点,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法规实施,着力维护参与主体合法权益,畅通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渠道。(刘志伟 孙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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