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29:47 来源: sp20241227
技术攀“高”、产业向“新”,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估计会超过12万亿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将更好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财政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着力解决高质量供给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等难点
何为数据资产?即由个人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以物理或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
我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数据资产作为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存在哪些关键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数据资产仍存在高质量供给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点,亟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
对此,《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等12方面主要任务。
“要以共享数字经济成果、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该负责人说。
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
数据对其他要素资源具有乘数作用,可以放大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在社会各行业价值链流转中产生的价值。培育和发展数据资产市场,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该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数字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突出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需要严格保护的数据,审慎推进数据资产化;对可开发利用的数据,支持合规推进数据资产化。
坚持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明确数据资产管理各方权利义务,推动数据资产权利分置,完善数据资产权利体系,丰富权利类型等。
坚持分类分级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鼓励按用途增加公共数据资产供给,平等保护各类数据资产权利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支持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
坚持创新方式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数据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改革于法有据。
“通过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和丰富数据资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该负责人说。
明确回应数据资产权益保护、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数据资产安全等公众关心问题
对于数据资产权益保护、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数据资产安全等公众关心的问题,此次《指导意见》作出明确回应。
据介绍,民法典明确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按规定受到保护;数据安全法提出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考虑到各类主体依法依规形成的数据资产前期投入了大量成本,该负责人说:“《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保护各类主体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储、管理数据资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权利分置要求,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
考虑到公共数据资产具有国有或公共属性,为避免资产流失和公共安全风险,《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单独规范要求。比如,在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方面,“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在监督检查方面,“对涉及公共数据资产运营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将国有企业所属数据资产纳入内部监督重点检查范围”;在价值应用方面,提出要通过合理程序避免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相关方要依法依规采取合理措施获取收益,避免向社会公众转嫁不合理成本等。
对公众关心的数据安全问题,《指导意见》在多个环节作出要求。比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前,“要充分评估授权运营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明确安全责任”;对公共数据资产销毁处置,“要严格履行规定的内控流程和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处置”;在跟踪监测公共数据资产时,要及时识别潜在风险事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理措施,有效消除或控制相关风险。
从资源到资产,数据要素快速融入经济社会各环节,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赋能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更有力支撑。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28日 02 版)
(责编:赵欣悦、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