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大门一定会越开越大

发布时间:2024-12-27 16:32:17 来源: sp20241227

人民网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杜燕飞)今日,在国新办举行的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推出了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措施,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大门一定会越开越大。

国新办举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人民网记者 杜燕飞摄

国新办举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人民网记者 杜燕飞摄

肖远企介绍,一是取消银行保险机构的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包括取消外资参股、收购、增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现在外国资本可以持有银行保险机构100%股权,实现完全控股。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资控股理财公司、外资独资货币经纪公司、外资独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已经批准开业,目前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另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目前已经完全清零。”肖远企说。

二是大幅减少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过去有一些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总资产规模的要求,对其在母国经营年限的要求,都已经取消,更注重外资投资综合素质。”肖远企表示,机构类型也极大丰富,各类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保险、经纪公司、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经营良好。目前,我国已有5家外资控股的理财子公司,它们在产品设计、风险防控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此外,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跟中资企业已完全一致,实现了国民待遇。

据肖远企介绍,到2023年底,外资银行在中国共设立了41家法人银行、116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2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量已经有888家,总资产已达到3.8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已经设立了67家营业性机构和7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万亿元,在境内保险行业市场份额已达到10%。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我们会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继续坚定推进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在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欢迎各类外资机构和长期资本来中国展业兴业。”肖远企表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同行在股权管理、产品开发,比如技术以及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肖远企说,非常欢迎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盘活处置,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绿色金融、可持续经营等方面有专业专长的外资机构来中国开展不同形式的全方位合作;也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责编:杨曦、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