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9 14:23:02 来源: sp20241209
据澎湃新闻报道,最近,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王战军教授在《中国科学报》上发文《博士生论文答辩亟待破除盲审“桎梏”》,建议逐步取消博士论文盲审,释放创新潜力。
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盲审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这被认为是保障论文质量的基本制度。但是,随着我国逐渐健全导师制,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博士学位论文匿名盲审制度,与落实导师自主权,强调导师用自身的教育声誉、学术声誉保障自己所指导博士生的质量,产生了一些矛盾。
现实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要由本校研究生院发给校外专家匿名盲审,盲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如果没有通过盲审,包括只要有一个专家评审不合格,就需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通过评审后,才能答辩。实施这一盲审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博士授予单位、博导对本校博士生“放水”。这一制度在前些年一些高校不重视博士生质量把关、博士生导师制不健全、个别博士生“混文凭”的情况下,曾起到比较重要的推进高校、博士生导师、博士生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的作用。
但是,匿名盲审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它弱化了博士生导师的责任;一些匿名专家由于“匿名”,对自己的评价也并不一定真负责,存在随意评分的问题,有的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分相差很大,几名专家都评高分,某个专家却给不及格的评分,而这一评分直接导致博士生不能进行答辩;高校过分依赖匿名评审,如果匿名评审不过,学生申诉很难,不得不延期毕业。这些问题,都亟待改善。
对于匿名盲审制度,也有人认为,虽然存在各种弊端,但这是“最不坏”的制度,如果取消匿名盲审制度,有的博导和博士生就不会认真对待博士学位论文。对此,需要理性看待。当前,我国的博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相比以前,已经更加健全,除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盲审外,高校各学位授予点还对博士生提出必须发表论文的要求,并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就得强调高校和导师的主体责任。
基于此,从落实导师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出发,有必要对匿名评审制度的利弊进行评估,就是否继续推进匿名评审制度,听取高校、博导、博士生的意见。考虑到不同学位授予点的导师队伍素质、质量把关各不相同,当前,还不宜全面取消匿名盲审制度,而是可以采取由部分高校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渐取消匿名盲审制度。一方面,高校要摆脱对匿名盲审的过度依赖,把匿名盲审作为评价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一方面指标,而不是作为是否进行答辩的刚性前置条件。另一方面,要推进大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本校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学术共同体建设,以健全的导师制、博士论文答辩制度替代匿名盲审制度。
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关键在健全导师制,激发导师的教育与学术荣誉意识。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博士培养质量,就需要在健全导师制上做文章,尤其是要明晰导师权责,改革对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引导博士生导师投入更多精力指导博士生,加强对博士生的过程性培养、管理和评价。(中国青年报 熊丙奇)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