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美丽中国)

发布时间:2024-11-18 17:12:34 来源: sp20241118

  核心阅读

  2022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近年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作出贡献。

  

  生态环境部近日举行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2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还阐述了中方关于11月底即将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我国2022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5%

  COP28将对《巴黎协定》实施情况进行首次全球盘点。自加入《巴黎协定》以来,中国在履行协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介绍:“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政府为《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作出了历史性突出贡献,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和高度赞赏。”

  夏应显介绍,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采取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7.5%。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620万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低碳试点示范有效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增强,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不断提升。

  “同时,中国积极参与气候多边进程,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夏应显表示,2017年,中国、欧盟和加拿大联合建立了主要国家加强气候行动的部长级会议机制,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中国始终秉持积极建设性姿态,相继推动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达成“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等重要成果,今年以来中国与包括COP28主席国阿联酋在内的各方保持密切沟通,促进《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

  我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年度报告》表明,中国一方面积极减缓气候变化,一方面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夏应显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目标。2020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体现了我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的努力。

  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取得积极进展。中国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上升,截至2021年,森林覆盖率已达到24.02%。

  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我国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非化石能源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风电、光伏装机超过7.5亿千瓦,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不断巩固提升。

  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规模最大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目前年覆盖超过5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初步构建制度框架体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完成,第二个履约周期全面启动,碳排放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截至今年10月25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3.65亿吨,累计成交额194.37亿元。

  坚持适应和减缓并重。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和部署。印发《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青藏高原、黄河流域等敏感脆弱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中国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务实实践者

  《年度报告》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深化气候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

  夏应显表示,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多年来,中国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深化双边合作。截至今年9月,我国已与40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累计合作建设4个低碳示范区,开展75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举办52期能力建设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23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加强区域合作。2021年,中国与非洲国家共同发布《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启动中非应对气候变化3年行动计划专项。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上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将利用中国光伏产业优势,帮助非洲5万户无电贫困家庭解决用电照明问题。2022年,成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支持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东盟国家持续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研究、建设低碳学校(社区)等相关工作。

  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开展全民早期预警的相关倡议,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与世界气象组织、中国气象局签署关于支持开展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三方合作协议,共同为其他相关发展中国家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提供支持。

  “中国始终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务实实践者,合作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得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好评。”夏应显强调。

  《年度报告》表明了中国关于COP28的基本立场和主张:中方始终全力支持东道国阿联酋举办一届成功的缔约方大会,确保COP28延续并深化“共同落实”的主题,以首次全球盘点为契机,发出聚焦行动、加强合作的积极信号。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02日 13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