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6:19:23 来源: sp20241102
本报合肥2月27日电 (记者田先进)为大力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培训成效,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新版《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建立创业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制度,明确机构申请条件和退出机制;实施师资年度考核制度;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6类人员。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培训政策体系,我们将狠抓贯彻落实,为稳就业促创业提供有力支撑。”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8日 10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