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8:26:02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社 北京2月9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9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开展了评估工作,现确定13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相关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均已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
近年来,中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同时,个别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规模较大或涉及投资者数量较多,如发生风险易对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对此应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2023年2月,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中国证监会联合中国央行共同发布《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于2023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暂行规定》,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因基金资产规模较大或者投资者人数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产品关联性较强,如发生重大风险,可能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货币市场基金。满足规模大于2000亿元人民币或者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应纳入评估范围。
上述13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为: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相关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监管要求,提高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防控与处置能力;二是对基金管理人上报的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开展评估,适时更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并按规定公示;三是会同中国央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货币市场基金更加安全、稳健运行,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完) 【编辑:刘阳禾】